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日前市政府转发了《关于开展福州市生态市、生态县(市)、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的实施方案》,提出力争在2015年底前,将我市建设成为生态系统健康协调、生态经济高度发展、生态城市宜居宜业、生态环境优美舒适、生态文化文明祥和、生态支撑健全有力、基础设施齐全便利、资源高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生态环境质量位居全国前列的生态文明城市。

创建102个国家级生态乡镇

2012年长乐市、永泰县达到省级生态县(市)创建标准;在2013年福清市、闽侯县、连江县、罗源县、闽清县达到省级生态县(市)创建标准。在2013年永泰县达到国家级生态县创建标准;在2014年长乐市、福清市、闽侯县、连江县、罗源县、闽清县达到国家级生态县(市)创建标准。

2015年年底前,福清市创建19个省级和19国家级生态乡镇;长乐市创建14个省级和14国家级生态乡镇;闽侯县创建12个省级和12国家级生态乡镇;连江县创建18个省级和18国家级生态乡镇;罗源县创建9个省级和9国家级生态乡镇;闽清县创建13个省级和13国家级生态乡镇;永泰县创建17个省级和17国家级生态乡镇。

2015年年底前,福清市创建368个市级以上生态村;长乐市创建201个市级以上生态村;闽侯县创建251个市级以上生态村;连江县创建212个市级以上生态村;罗源县创建159个市级以上生态村;闽清县创建231个市级以上生态村;永泰县创建207个市级以上生态村。

2015年福州市80%的县(市)要获得国家级生态县(市)命名,福州市要达到国家级生态市创建标准。

生态市、生态县(市)建设,重点是优化经济增长,调整产业结构,强化节能减排,加强城乡环境保护,提升公众环保意识,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建设是实施生态创建的细胞工程,主要着力解决农村发展、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问题。


摘自《福州日报》2010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