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昨日发布的《福州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方案》表明,按照国家和省里的部署,我市将用3年时间,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重点实施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三项示范工程。

  通过实施水源清洁示范工程,将全面完成示范区内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基本完善饮用水源保护设施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截污设施,取缔保护区范围内排污口,逐渐搬迁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村民,使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95%以上。家园清洁示范工程,将建设一批适合农村特点的、相对完善的、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污水处理和垃圾收集处置设施,使得示范片区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得到妥善处理,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治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污水达标排放,整治村庄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生活垃圾清运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田园清洁示范工程,将做到人畜分离,畜禽集中养殖、集中治理,养殖废弃物做到无害化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摘自《福州日报》2010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