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环境保护部污染排放总量控制司司长赵华林指出,“十二五”期间将继续深入推进污染减排,主要污染物约束性指标将由两项扩大到四项,即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和气污染物(SO2)、氮氧化物(NOX)。在“十一五”工业、生活减排的基础上,农业、机动车减排也将纳入减排考核领域。据悉,福建省根据环境保护部对“十二五”减排的总体要求,已着手研究部署明年减排工作。
我省将严格管理促进稳定减排。主要通过工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重点抓好皮革、造纸行业小企业关停工作。造纸、纺织印染、化工、皮革、食品、农副食品加工等排放量大的行业将实施废水深度治理。工业园区全面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进一步减少排放量。完善市、县污水处理系统,提高处理能力。实施重点流域和人口较多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保护江河流域水质。全面实施畜禽养殖整治,所有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户都要改变养殖方式或实施综合治理。在气污染物减排方面,将淘汰小电厂、小锅炉以及其他落后产能。分批实施燃煤燃气电厂包括热电厂、自备电站脱硫、脱硝。在所有非电行业大、中型锅炉推行脱硫、脱硝。工业园区、集控区不但要实施集中供热,还要集中脱硫、脱硝,拆除小锅炉。钢铁行业要开展烧结机脱硝示范,水泥行业要实施低氮燃烧和脱硝试点。全面实施机动车整治,整体减少机动车NOX排放量。严格控制造纸和纸制品业、纺织印染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食品制造业(含农副食品加工业、饮料制造业)、皮革加工业(原皮和蓝湿皮加工至皮坯)、合成革和人造革制造业等排放废水的传统重污染行业,以及火电行业、冶金行业、建材行业包括建筑陶瓷、水泥制造、砖瓦生产等排放废气的传统重污染行业的整体排放量,鼓励“上大压小”整合、提升或通过引进规模大、工艺技术和设备先进、消耗低、排放小的企业。严格控制新上中小规模锅炉,原则上不再审批规模小于20蒸吨的难以进行有效脱硫、脱硝的燃煤锅炉。
摘自《环境与发展报》总第98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