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十二五”期间的重点发展领域,《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规划将对节能产业、环保产业和循环利用产业提供技术、产品和服务等支持。国际节能环保协会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沈龙海表示,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在行业政策、税收优惠、资金投入上给予大力支持,行业产值将有更大提高。
根据目前的《企业所得税条例》规定,从事节能环保的企业可以得到“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即第一年至第三年可免交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目前有关节能环保在‘十二五’的财政、税收和金融方面的激励政策和优惠措施还在制订中,可以肯定的是,未来在政策上尤其是税收方面将有较大支持。” 沈龙海坦言。
事实上,不仅是财税支持,整个“十二五”期间,我国在节能环保领域的投入都将有跨越式前进。业内预计,“十二五”我国的环保投资将达3.1万亿元,较“十一五”期间的1.54万亿投资额大增121%。城镇污水垃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建设投资可达6000多亿元,运营服务规模将超过6000亿元。
除了《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外,由环保部牵头制定的《环境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也有望于近期出台。有关部门计划仿照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环保领域引入合同环境服务概念,在土壤、河流、生态修复等多方面进行合同环境服务试点。
摘自《环境与发展报》总第99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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