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十二五”环保目标任务已确定,今年我市将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生态创建、深化流域整治、加强内河整治、落实减排指标、实施专项整治等8个方面推进环保工作。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实现市级、县级、建制镇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别达98%、90%、85%以上;闽江(福州段)、敖江(福州段)和大樟溪干流水质功能区达标率达95%以上,龙江水质功能区达标率达85%以上;城市内河水质功能区达标率达80%;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5%以上;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低于60分贝;福州市城区和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在95%和90%以上,城区和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98%和85%以上;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重大于2%;公众对环境保护的满意率达80%以上。
今年在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面,我市将进一步延伸西区、北区饮用水源地保护监管范围,加快实施调整东南区水厂、城门水厂取水口。在敖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面,通过实施差别电价,推动石材业整合、优化、提升;大力推进石材废料综合利用,有效减少废料排放。在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面,以提升断面水质为重点,加快流域周边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实现流域畜禽养殖污染减少10%。在实施大樟溪战略饮用水源地保护方面,加快推动福州一化等工业企业搬迁,深化永泰县蜜饯行业等废水治理,建立流域水资源开发和保护综合协调机制。
今年,我市要继续加快实施结构减排,重点淘汰1万吨以下废纸造纸和30万张标皮的皮革鞣制等落后产能,推进38个水污染物减排项目、22个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新投运连坂、闽侯南通、长乐滨海工业区等3座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洋里三期、福清第二污水处理厂等7座污水处理厂,继续开展闽清建陶业清洁能源改造。实现2011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各减排1%,氮氧化物减排6%的目标。
今年我市将重点整改3个突出环境问题。加快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搬迁,仓山、晋安、闽清等县(区)必须完成一级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搬迁或关闭任务,完成闽侯竹岐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确保闽清、永泰县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达到60%以上,尽快完成罗源县无害化生活垃圾场技改项目,推动永泰垃圾场尽快投用。加快石板材行业污染整治进度,加快推进规范化石材加工集中区建设,加强石材行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排污。
此外,我市将集中开展工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重金属污染专项整治、危险废物全程监管、餐饮油烟生活噪音污染治理、机动车尾气监管等5项专项整治活动,着力推进民生环保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