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2011年福州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迎检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提出26项指标任务。其中,今年10月前,我市将100%按期关、停、淘汰高耗能企业,淘汰落后生产企业、工艺、设备和产品;城市道路等公众场所清扫保洁作业要采取压尘措施,垃圾要密闭运送;继续推行LNG公交车,新购、更新的公交车、出租车必须确保尾气达到国Ⅲ标准;推进水泥路面沥青罩面,降低路面噪声,噪声敏感地区和路段争取设置声屏障或者采取其他有效的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的措施;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超过95%,加快洋里三期、连坂、浮村等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城区污水管网建设;结合内河截污工程疏通和完善现有市政污水管网,着力提高市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确保12月前投运,全市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均按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置。
今年12月前,基本建成沿江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工业污染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加快东南区水厂更换水源地实施进度,确保今年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