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经贸委获悉,省经贸委将开展为期一个多月的闽江、九龙江、敖江、晋江、汀江、龙江、木兰溪、交溪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项检查,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根据通知,检查重点为各级经贸部门主要承担的工业污染等整治工作,主要包括:造纸、化工、纺织印染、皮革、电镀等重污染企业较为集中区域推行清洁生产情况;配合环保部门开展造纸、化工(氟化工)、纺织印染、皮革、电镀、建筑饰面石材行业企业的整治;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省级城市副食品(生猪、蛋禽)调控基地的环保情况。

按照计划,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经贸部门将于11月底前,对本辖区内制浆造纸、化工、皮革、石板材、电镀企业及省级城市副食品(生猪、蛋禽)调控基地进行全面专项检查。对未经环评审批或未落实环保“三同时”要求的新、扩、改建工业项目,提请当地政府责令停产停建。对未如期完成国家下达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地区,实行项目“区域限批”,暂停对该地区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并提请当地政府对未淘汰落后产能企业采取停电、吊销工商营业执照等行政、法律处罚措施;对经甄别认定公示的落后产能企业,按有关加价标准实行差别电价措施。配合环保部门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或已配套治理设施但不达标的企业,责令停产,限期治理仍未达标的应予关闭;现有零散分布的建筑饰面石材企业督促搬迁进入集中加工园区,对不搬入或造成污染企业,予以停产关闭、拆除设备、断水停电。对省级城市副食品(生猪、蛋禽)调控基地不能按规定达标排放的取消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资格。

摘自《海峡都市报》2011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