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委文明办获悉,我市将加大力度深化家园清洁行动、推进文明村镇建设,市财政今年将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奖励家园清洁行动考核合格的乡镇、行政村。年底前,全市所有乡镇都要建立乡镇环卫所。
市财政今年将安排1000万元“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分别对当年家园清洁行动考核合格的乡镇、行政村给予10万元、1万元的奖励。各县(市)区将按照市级奖励标准予以2倍的资金配套,并从今年起将农村环卫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根据省委、省政府今年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全覆盖的要求,我市尚有177个行政村被列入省农村家园清洁行动为民办实事项目。
我市将扩大县(市)垃圾处理场服务乡镇、村的范围,力争将山区30公里范围、平原所有乡(镇)村的垃圾全部纳入县(市)级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
摘自《福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