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经现场考核、抽查复核,我市福清市石竹街道等42个乡镇(街道)被省环保厅授予福建省生态乡镇(街道)”,福清市沙浦镇和岐村等65个村被授予福建省生态村

  截至目前,我市已创建3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国家级生态村,75个省级生态乡镇、150个省级生态村和875个市级生态村。今年,我市将继续推进生态系列创建工作,力争年内完成50个省级以上生态乡镇、500个市级以上生态村的创建任务。

    摘自《福州日报》2012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