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省环保厅获悉,根据《福建省级生态县(市、区)创建考核验收管理工作意见》等规定,福州市永泰县等被授予省级生态县(市、区)”称号。

同时有105个乡镇(街道)被授予第八批福建省生态乡镇(街道)”称号,长乐市猴屿乡猴屿村等20个村被授予第六批福建省生态村

摘自《福州日报》2012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