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日前发布了基础设施等领域122个鼓励社会投资的项目,其中生态环保类项目有10个,投资合计27.92亿元。

据了解,此次生态环保类的10个项目是:莆田市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政和县新区污水垃圾整治项目,大田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厂扩建工程,污泥生物干化与焚烧及制砖处理厂(厦门),生活污泥生物制肥项目(厦门),城市污泥、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循环再利用生物堆肥环保项目(厦门),福安市乡镇污水处理工程,福建海西再生资源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一期)(泉州),古田县翠屏湖片区污水外排管道工程,晋江市仙石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但是,也有部分环保业内人士坦言,此次的10个环保投资项目,民间资本以合资、独资、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建设及营运,在实际操作中,还有很多“门槛阻力”,特别是在治理技术和后期设施运行上,政府支持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尤其是在污水处理厂、污泥等污染处置方面。民间资本进入环保投资领域,面临着能否建立起公平、公正的竞争程序和制度,投入资金能否得到期望的回报等问题。

对此,福建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在政府准入、货物采买、融资渠道等方面都有难度,福建将改革投资运营的机制,建立合理的投资回报模式,增强投资盈利能力,从思想、政策等层面采取相关措施。


摘自《中国环境报》2014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