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近日印发的《“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提出,大力开展节能降耗,到201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7.5%。其中各地区指标为:福州18%,厦门17%,漳州17.5%,泉州17.5%,龙岩20%,三明20%,南平20%,莆田17.5%,宁德17.5%,平潭综合实验区17%。
根据方案,我省将把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区经济社会综合评价体系和干部绩效考核体系;实行问责制和奖惩制,对未完成任务的将追究责任。
摘自《海峡都市报》
省政府近日印发的《“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提出,大力开展节能降耗,到201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7.5%。其中各地区指标为:福州18%,厦门17%,漳州17.5%,泉州17.5%,龙岩20%,三明20%,南平20%,莆田17.5%,宁德17.5%,平潭综合实验区17%。
根据方案,我省将把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区经济社会综合评价体系和干部绩效考核体系;实行问责制和奖惩制,对未完成任务的将追究责任。
摘自《海峡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