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成立于1989年4月6日,原名福州市环境保护工业协会,1999年10月18日正式更名为福州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第六届协会机构:会长、监事长、常务副会长、理事会、秘书处、财务处。
协会工作:
1、参与制定福州市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和环保产业政策,参与制定地方性环保服务业的服务规范和质量标准;
2、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向政府部门反映企业和行业的建议和要求;
3、为企业申报省级、国家级环保资质提供咨询服务;
4、组织、依靠环保专家队伍,开展环保技术咨询服务和环保专项技术产品业务推荐,促进环保产业和污染防治技术进步。认真开展节能减排的先进、适用技术产品推广、应用和示范工作;
5、制订行规行约,倡导行业自律,维护行业信誉,培育“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环保市场;
6、组织或举办各种环保展、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开展国内外商务考察;
7、为会员企业提供环保产业市场信息、统计资料和政策咨询服务,组织环保技术业务培训;
8、积极宣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参与环保公益活动。
评论列表 共 0 条评论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