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赵英民司长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赵英民司长就我国环保产业的现状以及“十一五”期间发展环保产业的对策措施介绍说:经过多年努力,我国环保产业有了很大的发展。但仍不能完全满足国家环境保护工作对环保产业的需求。主要体现在:
1. 环保产业对国家环境决策和环境管理的技术支撑能力薄弱。就环保产品而言,从总体上看,我国环保产品品种比较齐全,已具有一定的生产配套能力,可基本满足目前一般环境污染治理的需要,但关键设备和核心产品的技术水平及可靠性等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而环境服务领域,虽然“十五”期间已取得较大发展,年平均增长率已达约25%,但环境服务业的规模及其在产业中所占比例仍偏小,环境服务的市场化进程缓慢,明显滞后于环境保护工作对环境服务业的需求。产业整体水平仍处于“可用”阶段,与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的差距还在继续扩大,共性问题突出,不能完全满足环境管理的需要,制约了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如:燃煤电厂脱硫技术、危险废物(包括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技术以进口为主,缺乏自主创新技术,处理成本高;污染源在线监测技术、仪器在产品种类、技术可靠性方面的差距,使环境管理仍处于原始和粗放型管理状态;燃煤电站锅炉烟气氮氧化物排放控制技术目前仍是空白,严重制约了国家对污染控制管理的决策。
2. 环境技术缺少原创性的开发,缺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集成。我国环境技术创新层次较低。关键技术创新、高新技术创新、自主知识产权创新、引进技术消化创新较少,创新能力较弱。电除尘、袋式除尘、各类污水处理工艺技术、垃圾焚烧、脱硫脱硝、机动车污染控制等环保产业的主导技术和市场领域少有我国原创性的技术。环境技术研发还停留在学习、消化国外先进的工艺技术阶段,重复、模仿是主要的研发方式,缺乏原创性开发。在装备(产品)方面,我国基本上还停留在“有”这一阶段,简单模仿的结果是我国的装备种类很多,能用的多,但高效、高可靠性的精品少,不少关键技术和产品仍然依靠进口。
目前我国环境保护技术的研发创新不足、目标分散,技术与设备集成和实用化水平低;在大量引进国外技术与设备的同时,不注意消化吸收,无法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环保成套技术和设备。专利技术发明少,实用新型技术多。
3、企业技术开发投入严重不足,缺乏自主创新能力,龙头骨干企业相对较少。2004年全国环保企业仅投入约11亿元用于技术和产品开发,且大部分产品技术含量低,竞争能力弱。以企业为主体的环境技术开发创新体系建设进展迟缓,环保企业科研、设计力量薄弱,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从而导致行业综合技术水平仍较低。小企业多而分散、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依然存在,环保设备成套化、系列化、标准化水平不高,产品档次较低。尚未形成拥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拥有著名品牌、市场占有率高、能够提供较多就业机会的优势环保骨干企业队伍。
4、从产业发展环境来看,一是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不完备;二是缺乏监督管理力度,产业市场亟待规范。政策层面,引导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尚未健全;管理层面,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的管理措施、机制和手段不足;市场层面,企业间的不公平竞争、地方保护、行业垄断现象依然存在。
按照《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要求,“十一五”期间,要加快环保产业的国产化、标准化、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强政策扶持和市场监管,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打破地方和行业保护,促进公平竞争,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环保产业的发展;重点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环保技术装备和基础装备,在立足自主研发的基础上,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努力掌握环保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大力提高环保装备制造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推进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自主制造;培育一批拥有著名品牌、核心技术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能够提供较多就业机会的优势环保企业;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推进环境咨询市场化,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为此,应做好以下6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完善政策制度体系建设,加强对环保产业的指导。制定和完善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的战略、政策及标准体系,为环保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加快制定我国环境要素和重污染行业的污染治理技术政策、指南、工程技术规范、环保产品技术标准,制订和发布鼓励优先发展的环保技术、产品目录和淘汰技术、工艺和产品目录等。
二是加快环境科技创新,提升环保技术水平。推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实行支持环保技术自主创新的财税、金融政策,结合重大环境保护项目,支持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环保技术。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掌握环保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
三是加大投入力度,创建多元化的产业投资环境。加大各级政府对环保产业的投资力度,加快环保投融资体制改革,拓宽投资渠道,建立完善与市场机制相适应的多元化环保产业投融资机制,调动全社会投资环保产业的积极性,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借助股票、债券、基金市场和前期信贷等资本市场融资。
四是大力发展环境服务业,加快环境服务业市场化、产业化进程。制定和完善扶持环境服务业发展的科技、财税、金融等政策措施,推进环境咨询服务的市场化,大力发展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业,建立和完善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监督管理的法规制度,积极推行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企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运营。
五是扶持骨干企业发展,培育优势骨干企业队伍。结合“十一五”国家环保工作重点,在危险废物处置、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等重点领域扶持培育一批核心技术能力强、管理现代化的设备制造骨干企业和能进行重大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的专业化环境服务企业,积极引导中小型企业向专、精、特、新的方向发展。
六是加强监管,切实规范产业市场。加大对环保产业市场监督管理的力度,建立公众参与的市场监督平台。严格环境市场准入制度,抑制不正当竞争,通过推行资质认可等制度,建立统一、开放、公平、有序的产业市场。
摘自《中国环保产业》总第9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