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院长徐文龙介绍,截至2004年,全国有垃圾填埋场444个,而垃圾渗滤液真正能够就地处理达标排放的仅占5%左右。也就是说,全国只有20多个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处理设施是达标排放的。

据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的报告,垃圾渗滤液中含有93种有机污染物,其中有22种已被列入我国和美国国家环保署的重点控制名单,一种可直接致癌,5种可诱发致癌;除此之外还含有多种高浓度的重金属、盐类和多种病源微生物,没经过严格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的渗滤液,会对周围的地下水体、地表水体、土壤及生态环境带来严重的污染和危害。“垃圾渗滤液污染不同于其它污染,它是潜入地下的污染,当污染问题显现时,造成的危害就难以弥补。”

“解决垃圾渗滤液污染问题不光是技术问题,更多的是资金和认识问题。垃圾渗滤液治理资金投入不足的原因有很多,一方面是由于管理部门、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不太了解能够达标的处理工艺技术,也就不清楚应该投入多少资金,另一方面,某些城市建造垃圾填埋场时,在有限的资金范围内,考虑的往往不是建成一个系统完备的填埋场,而是热衷于建设库容大、使用年限长的形象工程。从管理观念上意识到垃圾渗滤液处理的重要性,如果再增加一些资金投入或减少两年使用年限,就能建造出符合使用标准的垃圾卫生填埋场。

在处理垃圾渗滤液的市场准入方面,缺乏相对规范的标准,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术市场比较混乱。突出表现在招投标模式上,每一种技术的价格和效果差异悬殊,单纯比较价格高低,对一些采用先进、可靠技术的企业很不公平。如在招标时预先要求采用某种工艺技术来处理垃圾渗滤液,这样价格不会差很多。

垃圾渗滤液处理还需要更加丰富的专业工程经验。会设计不一定会做工程,同样的技术路线甚至采用的是同样的配件做出来的效果也很不一样。

目前垃圾渗滤液处理市场总量很大,国家在“十一五”期间还要投入数百亿元新建垃圾填埋场。面对这么大一个市场空间,徐文龙建议:“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等有关部门最好联合推广几类比较成熟的处理工艺,使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术‘有章可依’。”  

同时加快垃圾渗滤液处理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编制,促进渗滤液污染控制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据徐院长介绍,目前他们正在参加由建设部组织的《生活垃圾渗滤液技术规范》的编制工作,估计明年能够正式颁布,这个规范将为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工艺技术的选择提供更为科学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