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日前联合发布《现有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要逐步通过完善电价形成机制,逐步实施根据燃煤机组脱硫改造的实际投资和运行成本核定脱硫电价。业内人士分析,《规划》的出台及相关措施的逐步实行,有效化解我国脱硫产业发展的技术自主创新能力低、部分脱硫设施难以高效稳定运行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从而促进脱硫产业的整合和发展。

《规划》提出,“十一五”期间,现有燃煤电厂需安装烟气脱硫设施1.37亿千瓦,共221个项目,可形成二氧化硫减排能力约490万吨。加上淘汰落后机组、燃用低硫煤、节能降耗等措施,到2010年,现有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将由2005年的1300万吨下降到502万吨,下降61.4%。

以脱硫工程每千瓦投入200元计算,按《规划》要求,现有燃煤电厂需安装烟气脱硫设施可容纳274亿元的设备市场。

与国外情况一样,在诸多脱硫工艺技术中,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成为主流工艺技术。从设备采购费用看,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技术设备材料国产化率达到90%左右,部分烟气脱硫工程国产化率超过了95%,其他工艺技术的设备国产化率也大于90%。这也从客观说明了近年来,我国在推进烟气脱硫产业化方面取得重大进展。

针对目前脱硫市场存在的问题,为了保障《规划》目标的实现,《规划》同时提出了以下保障措施:一是完善二氧化硫总量控制制度,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核定企事业单位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核发许可证,进一步完善二氧化硫总量控制制度。二是强化政策引导,完善电价形成机制,研究和逐步实施根据燃煤机组脱硫改造的实际投资和运行成本核定脱硫电价;鼓励安装烟气脱硫装置的机组优先上网,优先保障其上网电量;二氧化硫排污费优先用于现有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对脱硫关键设备和脱硫副产品综合利用继续给予减免税优惠。三是加快脱硫产业化发展,加大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烟气脱硫技术和设备产业化的扶持力度,加快烟气脱硫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和示范试点,推动烟气脱硫副产品综合利用,继续整顿烟气脱硫市场。四是充分发挥政府、行业组织和企业的作用。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根据《规划》,今后将每年公布需安装烟气脱硫设施的电厂名单、重点项目及完成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将加快制订烟气脱硫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技术规范,开展烟气脱硫特许经营试点,加大对已投运烟气脱硫设施运行的监管,对非正常停运烟气脱硫设施的企业将加大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