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中央建议,走市场化治污之路,运用市场机制推进中小企业污染治理。
民革中央在调研中发现,首先,目前实行的“谁污染谁治理”的政策,即工业企业自己治理污染并承担治理成本。这种自扫门前雪、各自为战的治污政策在中小企业实施难度很大,存在着很多困难,没有考虑到污染治理的边际成本。这一政策对污染物排放量大的大企业基本是适用的,但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则存在着规模不经济的问题。
其次,在中小企业中,国家企业数量较少,大多数为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乡镇企业。在与经济利益相冲突时,个体私营企业治理污染的动力不足,措施不力。
再次,由于中小企业面广量大,政府很难进行有效监管。有的地方由政府建设污染治理工程,把污水收集起来,集中处理,统一排放,但由于收集污水的管网设施不配套,特别是政府统包统揽,财政不堪重负,难以取得预期效果。
针对中小企业污染问题,民革中央提交的《关于运用市场机制、推进中小企业污染治理的提案》中建议走市场化治污之路,运用市场机制推进中小企业污染治理。
通盘考虑,建立统一的集约化区域治污机制。建议把市、县两级的污水治理统一起来考虑,打破行政区域限制,建设截污干管支线管网等配套设施,使市区和县大部分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进入统一的排污管网,再由市、县共建的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体现规模化和集约化,从而大大降低运行成本。
明确投资主体,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投入机制可以考虑以下几种类型,一是政府融资。就是政府通过财政拔款、政府国债、政府担保银行贷款、国有公司参股等方式,筹集资金建设污染治理设施。设施建成后按企业模式进行运营管理。二是政府引导,民间投资。政府通过给予投资者一定政策优惠,如特许污染处理企业按照处理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向排污企业收取污水处理费,承诺在每天进厂污水少于收支效益平衡点一定额度时给予补贴,许以一定期限特许经营权等,以及土地价格等方面的优惠,吸引民间资金。三是政府资助,民间投资。政府以某种方式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降低污染治理项目的投资风险,吸引民间投资。四是民间集资。对于乡镇规划的特色工业园区,政府提供必要的优惠政策,由已经或准备入园的排污企业集资入股,组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企业化管理,建立市场化运营机制。无论政府融资,还是民间投资,项目建成后,都实行企业化管理。政府融资的,环保设施建成后,交项目公司按企业模式进行运营管理。民间投资的,投资方一般与政府签订特许经营承包合同,或者采取BOT方式,建成后交给运营商运营。政府按照“谁污染、谁付费”和治污企业“补偿成本、保本微利”的原则,建立较为合理的收费价格体系。环保设施由专业公司或运营商负责运营管理,加上合理的收费、良好的回报及必要情况下的政府补贴,保证建成设施的正常运营。
强化监管,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政府进一步强化监管,确保市场化治污健康长远发展。一方面政府督促治污企业按照现代化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高效的内部管理运作机制,加强对治污企业的监管,确保污水、垃圾焚烧产生的污染物等全部达标排放;另一方面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督,加大对超标排污、偷排偷放行为的处罚力度,维护治污企业的合理利益,促进环境保护。
政府应为推进市场化治理污染制订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从而确保治污设施和企业能够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自我运行,自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