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今日在安徽合肥召开全国湖泊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对湖泊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部署全国湖泊污染防治工作。
要重点落实好6项政策措施:
(一)严把环境准入关。当前,要加强对近期公布的湖泊流域限批地区、挂牌督办企业的执法督察工作,督促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今后,凡向重点湖泊排放重金属和难降解有机污染物的项目,向封闭、半封闭水体排放氮磷的项目,一律停批。严格钢铁、铁合金、焦化、电石、铜冶炼、汽车等行业准入条件,凡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要求的,一律不批。对未按期完成减排任务、超过总量指标、环境违法问题突出、主控断面不达标,以及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或企业,实行限批。全面清理整顿新开工项目,对未履行“三同时”规定的,责令停止生产。流域内经济发展、城乡建设、资源开发以及旅游、养殖、航运等各类规划必须开展规划环评。
(二)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十一五”期间,全面淘汰或关闭流域内的小造纸、小酿造、小化工、小纺织、小印染等企业;流域内全面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年底前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自2008年起,所有排污单位实行持证排污,未获许可的一律不得生产,超证排污的一律停产整顿或关闭。
(三)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流域内新建的污水处理厂都要具有脱氮除磷能力,太湖流域要在2008年6月底前完成对已建污水处理厂的脱氮除磷改造,其他流域于2010年年底前完成改造任务。制订并实施更严格的氮磷排放标准,进一步降低氮磷入湖浓度。加快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今年年底前,流域内所有城市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督管理,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四)严格控制农村生活和面源污染。大力发展有机绿色农业,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技术,逐年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划定畜禽禁养区,全面清理流域内已建畜禽养殖场,限期关闭不能达标排放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太湖流域县城所在镇和有条件的村庄,都要在2008年6月底前建成不同方式的污水处理设施。
(五)积极推进生态修复工程。做好生态治理与恢复工作,优先实施湖泊湿地保护和恢复工程,禁止围湖泊造田、围湖泊养殖。建立生态湖滨带,做好调水引流工作,加快湖泊水体循环交换,保证生态水位。严格控制围网养殖规模,推广湖泊自然放养,太湖、巢湖、滇池流域要在2008年年底前全面取消湖泊围网养殖。
(六)切实保障群众饮水用水安全。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坚决取缔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全部排污口。限期取缔或清除2000年以来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新、扩建项目,以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装卸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建立完善饮用水源应急保障体系和部门联动机制,增加监测频率,完善深度净化措施,不断改善饮用水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