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环境规划院院长、研究员邹首民解读“十一五”环保规划
“十一五”期间,是我国环境保护的关键时期。要改变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的被动状态,要实现不欠新账、多还旧账,要完成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10%的约束性指标,改善环境质量,实现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都需要以加大投入为基础。据测算,实现“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约需环境保护投资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1.35%。其中,水污染治理是投资的重中之重,约需资金6400亿元;大气污染治理约需资金6000亿元;固体废物治理约需资金2100亿元;核安全与放射性废物治理约需资金150亿元;农村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约需资金300亿元;环保能力建设约需资金350亿元。
“十一五”期间将实施10项环境保护重点工程: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工程、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城市垃圾处理工程、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工程、燃煤电厂及钢铁行业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农村小康环保行动工程、核与辐射安全工程、铬渣污染治理工程。这十大工程共约需投资5830亿元,约占“十一五”投资总需求的38%,这是完成“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的项目保证。其中,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能力建设项目等属于政府事权,主要由政府负责筹措资金、组织建设;工业污染治理属于企业投资事权,按照“污染者负责”原则,由企业负责。
二、中国环境规划院副院长、总工程师、研究员王金南解读“十一五”环保规划
《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紧紧围绕实现国家确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囊括了水、气、固体废物、生态安全、农村污染防治、海洋、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和监管能力建设等8个重点领域的主要任务,表明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大力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心,体现了实现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的基本战略。“十一五”期间,水污染防治的工作重点是确保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削减10%、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和推进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重点是确保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10%,综合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努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同时,控制固体废物污染,推进资源化和无害化;整治农村环境,防治土壤污染;控制近岸海域污染和生态破坏,保护生态环境;严格监管,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强化管理能力建设,提高执法监督水平。这些任务的确定,突出了污染防治这一环保核心工作,也兼顾了全面推进的要求。
三、“十一五”环保工作的8个重点领域、36项主要任务
(一)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改善水环境质量。
以实现化学需氧量减排10%为突破口,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加快治理重点流域污染,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工作。
1.确保实现化学需氧量减排目标。
加快城市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工程建设。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要坚持集中和分散相结合,因地制宜,优化布局,大力推进技术进步和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要厂网并举、管网优先,并与供水、用水、节水和污水再生利用统筹考虑。
加强工业废水治理。严格执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加快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重点抓好占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65%的国控重点企业的废水达标排放和总量削减。加快淘汰小造纸、小化工、小制革、小印染、小酿造等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重污染企业。以造纸、酿造、化工、纺织、印染行业为重点,加大污染治理和技术改造力度。
2.全力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3.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
落实流域治理目标责任制和省界断面水质考核制度,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二)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防治大气污染。
以火电厂建设脱硫设施为重点,确保完成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10%的目标,遏制酸雨发展。以113个环保重点城市和城市群地区的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为重点,努力改善城市和区域空气环境质量。
1.确保实现二氧化硫减排目标。
实施燃煤电厂脱硫工程。实施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规划,重点控制高架源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
2.综合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
以颗粒物特别是可吸入颗粒物作为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加快城区工业污染源调整搬迁,集中整治低矮排放污染源,重视解决油烟污染。
3.加强工业废气污染防治。
以占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65%以上的国控重点污染源为重点,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加快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工业炉窑要使用清洁燃烧技术,以细颗粒污染物为重点,严格控制烟(粉)尘和二氧化硫的排放。开展新一轮的除尘改造,推广使用高效的布袋除尘设施。
4.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
5.加强噪声污染控制。
6.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三)控制固体废物污染,推进其资源化和无害化。
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原则,把防治固体废物污染作为维护人民健康,保障环境安全和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点领域。
1.实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工程。
2.实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工程。
3.推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四)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生态安全保障水平。
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目标,以生态功能区划分为基础,以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为重点,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力争使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基本遏制。
1.编制全国生态功能区划。
2.启动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工作。
3.提高自然保护区的建设质量。
4.加强物种资源保护和安全管理。
5.加强开发建设活动的环境监管。
(五)整治农村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发展生态农业,优化农业增长方式。
1.重点防治土壤污染。
2.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生活垃圾实现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理、集中处理;采取分散或相对集中、生物或土地等多种处理方式,因地制宜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加大农村企业污染监管和治理力度,禁止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城镇垃圾及其他污染物向农村转移。
3.防治农村面源污染。
加强集中式畜禽养殖场污水、粪便综合利用和处理,提高农户沼气普及率。
(六)加强海洋环境保护,重点控制近岸海域污染和生态破坏。
以削减陆源污染物排放为重点,以重点海域污染治理为突破口,加强海洋生态保护,提高海洋环境灾害应急能力,改善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1.努力削减陆源污染物入海量。
强化直接排海工业点源控制和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加快沿海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的建设。强化对污泥和垃圾渗滤液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继续在沿海地区深入开展禁磷工作。
2.加快重点海域污染治理。
3.防治港口和船舶污染。
到2010年,大中型海港都要建设船舶油类、化学品、垃圾、生活污水回收、转运设施。
4.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5.防治海洋环境灾害。
(七)严格监管,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1.提高核设施建造质量和运行安全水平。
2.完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管理。
3.加快治理放射性污染。
4.提高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水平。
(八)强化管理能力建设,提高执法监督水平。
1.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
2.建设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
3.建设环境事故应急系统。
4.提高环境综合评估能力。
5.建设“金环工程”。
6.增强环境科技创新的支撑能力。
7.加强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
四、 “十一五”10项环保重点工程
1.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建设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环保执法能力、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系统、突发性环境事故应急系统、环境综合评估体系、“金环”工程、环境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建设。
2.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工程
完成31个省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300个设区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等建设任务。
3.铬渣污染治理工程
对堆存铬渣及受污染土壤进行综合治理。
4.城市污水处理工程
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规模4500万吨/日,改造和完善现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配套污泥安全处置和再生水利用。
5.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
治理重点工业污染源、水源地上游污染防治、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部分城市环境综合治理。
6.城市垃圾处理工程
新增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规模24万吨/日。
7.燃煤电厂及钢铁行业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
使现役火电机组投入运行的脱硫装机容量达到2.13亿千瓦。
8.重点生态功能区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建立一批示范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完善一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护基础设施。
9.核与辐射安全工程
建成核设备性能鉴定实验室、放射性物质鉴定实验室、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中心、电磁辐射监测实验室、全国辐射环境监督监测国控网、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系统等。
10.农村小康环保行动工程
建成环境优美乡镇2000个,完成1万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
五、 “十一五”环保产业优先发展领域
1.水污染防治技术与装备
重点发展富营养化污染防治、污废水回用、饮用水中有机物与微污染去除、高负荷生物脱氮除磷、高效厌氧好氧生物处理、高盐度及难降解有毒有机废水处理、污泥稳定化与资源化、河口与海岸溢油和化学事故应急控制等。
2.大气污染防治技术与装备
重点发展300MW以上火电厂机组脱硫、可资源化脱硫脱硝、选择性催化还原烟气脱硝、大型燃煤电厂锅炉袋式除尘、柴油发动机排气净化、汽油车和摩托车排气催化等。
3.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技术与装备
重点发展600t/d以上大型城市垃圾焚烧、焚烧烟气和二恶英控制、2000m3/h以上填埋气体处理与回收利用、200t/d以上中温和高温厌氧消化、30t/d以上回转窑危险废物集中焚烧、特殊危险废物等离子体高温处理等。
4.污染场地修复技术
重点发展减少土壤污染的高效生态调控和修复、土壤化学污染修复、矿山废弃地植被恢复、矿山废弃物资源利用、矿山酸性废弃物堆场生态修复、碱性赤泥堆场生态恢复及稳定等。
5.环境监测技术与装备
重点发展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危险废物鉴别专用仪器、细微颗粒物和有机污染物采样仪器、二恶英分析设备、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技术与仪器、污染远距离遥测系统。
6.物理污染控制
重点发展城市交通噪声与振动控制、城市社区和建筑物配套设施噪声与振动控制、声源控制和低噪声设备、电磁污染控制、光污染控制等。
7.专用药剂和材料
重点发展膜材料与膜组件、耐高温耐腐蚀的袋式除尘滤料、高效生物填料和专用催化剂、垃圾卫生填埋防渗材料等。
8.资源综合利用
重点发展废品回收利用,再生水、微咸水、海水淡化等非常规水资源化,高效冷却节水,报废汽车、废旧轮胎、废旧家电、电子废物和尾矿再利用等。
9.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营和咨询服务业
重点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危险废物等环境设施建设运行市场化;规模化工业废水处理、电厂脱硫、除尘设施专业化运营;大力发展环境保护的技术咨询和管理服务。
10.环境服务贸易
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环境服务标准体系;推动环境工程设计与施工领域对外承包工程;鼓励出口环境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