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声环境质量标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这3项标准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此次发布的3个标准中,《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是首次制订,《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都是对原有标准进行修订。
《声环境质量标准》是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的修订。《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是对《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的修订。
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问题越来越突出了。以前并没有专门用来评价社会生活噪声的标准,执法人员对于社会生活噪声的判定都是借助别的标准,从某种意义上说,法律依据不足,而且也没有针对性,所以这次专门重新制订了一个关于社会生活噪声的标准。
噪声主要分为4类,包括交通噪声、工业企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本次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包括一个环境质量标准和两个排放标准。
以前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主要针对城市噪声,农村地区参照执行。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里交通噪声成为最主要的噪声污染,同时,由于生活服务设施增加了,城市中的社会生活噪声也在增加。但是城市中的工业噪声却明显减少了,市区内的工厂大都转移到了农村地区。而且,交通噪声开始在农村地区出现。所以,现在如果不对农村、乡镇的噪声加以控制,农村地区的声环境也会恶化。新标准明确将适用范围扩展到农村。
这次新标准专门加入频率噪声的指标,是因为现在生活噪声中遇到越来越多的是低频噪声。比如高层建筑的水泵一旦工作就会产生噪声和震动,通过楼的结构向四周传播。这种结构噪声低频丰富,传播距离远,影响范围大,而且相对控制难度大,往往造成室内监测的A声级噪声并不高,但是住户却感觉很不舒服。因此,对于低频噪声有必要从频率角度来考虑制订限值标准。需要制订相应的标准,把频谱的声压极限值确定出来。新的标准专门提出,当噪声通过建筑物结构传递至敏感建筑物室内时,声级不但要满足A声级的限值,还要满足对应的频谱限值要求。
过去在环境监测室内噪声时总是借助别的标准,从室外标准推到室内标准,依照室外标准减10分贝来执行。但是现在有明确的标准了,法律依据就很充分。新的排放标准确定了声源,超标了就要进行治理,这样就促进了噪声污染控制工作。这次能规定得尽量详细,给监测数值的准确性和执行过程的可操作性提供了保障,减少了执行过程中的失误。
社会生活噪声标准是新制订的,不可能涵盖所有情况,有时具体问题还要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