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提出福州市将着力推进环保五大工程。
——-服务跨越发展工程 简化项目审批,审批时限缩短至6个工作日;对市“五大战役”实施项目开通“绿色通道”,推行预约服务,非工作日环评审批事项也能及时办理。严格环境准入,加强环保监管,年底前完成历年审批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环保目标责任工程 加快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推进三江重点流域整治,加快污染源搬迁和水源地周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取缔一级保护区内所有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取缔二级保护区内所有违法建设项目,推行县饮用水源地封闭式管理;开展石板材行业整治,年内关闭连江和罗源两县50%的石板材加工企业;做好“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迎检,针对存在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逐步缩小指标差距,确保按期通过复查验收。
——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开展重金属、制革、印染、造纸、制药等行业污染整治,限期关停6家生产规模在3万标张/年以下的皮革企业;加强工业园区环境监管,加快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度,今年11月15日前完成已入驻企业的清理整顿工作;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挂牌督办一批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区域性、行业性的重大环境违法问题;建立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针对前期全市环境安全隐患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时限以及责任人,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查,同时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开展2010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自查和督查工作;加强对餐饮油烟、环境噪声等热点环境问题查处力度,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督促省人大挂牌跟踪督办项目的整改。
——生态系列创建工程 确保在今年完成20个生态乡镇,100个生态村创建任务。结合生态创建,实施2010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
——基础能力提升工程 加快环境监察和监测机构标准化建设,推进一批水质监测自动站、大气监测自动站以及水源地环保工作站等项目建设;加强县、乡、村三级环保网络建设,力争各个县(市)区都挂牌成立乡镇环保工作站,推动60%的县(市)区在今年内成立环保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