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日前批复了《福建省水功能区划》(以下简称《区划》),进一步规范全省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
《区划》共涉及河流265条,涉及总河长
《区划》采用两级体系对水功能区进行划分。一级区划分为保护区、保留区、开发利用区、缓冲区4类;二级区划将一级区划中的开发利用区细化为饮用水水源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排污控制区7类,主要协调不同用水行业间的关系。
为严控排污口、治理水域污染,福建省下一阶段将科学核定水域的纳污能力,严格入河排污总量控制。对入河排污口等河流信息进行全面登记造册,建立河流档案,形成“一段一档、一河一档”。对水功能区未达到水质目标的地区,建立流域保护的倒逼机制,推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生产方式和资源消费模式转变。
摘自《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