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一些县(市)虽然都建成了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也日臻完善,但生活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处置并不到位。大多数县(市)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均未实现 “三化”(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基本沿用简单的填埋、堆放措施,有的甚至直接排放到溪河中,占用大量土地,污染地表水、地下水,直接或间接影响人体健康。
目前,福建省各县(市)都已建成1座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在正常运转情况下每年将产生近百万吨污泥。
《福建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规定,城镇污水处理厂在新建、改建和扩建时,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建设应执行“三同时”原则,即与污水处理设施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投入运行。《方案》对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路线也提出明确要求,污泥处理处置应坚持“资源化、无害化、低碳节能、安全环保”的原则,坚持污泥以土地利用为主的处理处置方向。
但截至目前,福建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在新建、改建、扩建过程中,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基本未能按相关规定配套,更没有实现资源化和“三同时”。据了解,污水处理厂建设基本不包括污泥的资源化处置,这方面的资金也基本没有预算。
福建污泥处置也有值得借鉴的经验。如厦门绿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采用兼氧发酵复合菌剂处置污泥生产有机肥,符合国家有机肥标准。福建庄讯环保公司利用污泥热解焚烧的热量,对污泥进行烘干脱水,降低污泥处置成本。
希望有关部门像支持污水处理厂建设一样,推动污泥处理处置工作得到落实。
摘自《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