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确保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种财税优惠政策、扶持资金严格落实到位,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引导小微企业提升创新能力。

我市将依托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引导组建和完善创新平台,为企业集群小微企业技术创新提供科研成果信息收集、扩散,在重点行业或领域组织开展技术提升,确定一批行业共性关键技术,扶持和推动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开展小微企业需求调研,推动研发设计、技术创新、管理提升、市场开拓等提升小微企业竞争力的信息化解决方案的开发与推广应用,支持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电信运营商面向企业需求开展云计算服务。

我市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建设,今年继续推进第二批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推荐23家优秀创业基地,鼓励基地完善服务功能,提高创业服务水平。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对取得国家、省认定的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按规定给予奖励。

我市将继续实施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开办企业精细化培训班,搭建企业管理咨询机构与小微企业对接平台,组织知名专家深入工业园区和企业进行管理咨询诊断及“义诊”。

积极为小微企业搭建展示、交易、交流、合作平台,帮助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组织小微企业参加“西洽会”、“哈洽会”、“中博会”、“企博会”、“农洽会”等省外重点展会,并给予参展展位补贴。

我市将完善政银企会商机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和企业三方资金供需对接,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支持。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重点支持未组建小额贷款公司的县()区开展工作,支持风险防范能力强、运作规范的地区在1家基础上增设小额贷款公司。鼓励支持小额贷款公司为小微企业直接提供贷款。引导融资性担保机构通过兼并重组做大做强,鼓励引导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服务。

我市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取消和停止征收各项行政事业收费的政策,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等行为;严禁违规强行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对企业进行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严禁一切增加企业负担的评比达标活动。

摘自《福州日报》20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