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评价说,与之前出台的一系列政策相比,此次《意见》最大的新意在于节能环保产业作为支柱产业的提法。节能环保产业要成为国民经济新的支柱产业,企业界更期待具体、配套的政策落地,贴近产业需求、实惠实在的财税、金融、价格、信贷政策支持。
骆建华透露,《意见》升格由国务院发布,是为了配合经济提振的政策需求。“环保产业已经由污染治理、环境保护的物质基础和手段,提升为拉动增长的新引擎、促进结构调整的新抓手。”《意见》扩大了节能环保产业的范围。此次《意见》对体制机制、模式创新的内容也有所侧重。比如提出加强环境监管、发挥对产业的倒逼作用、强调以扩大需求促进产业发展、探索环境服务业发展、鼓励商业模式创新等。其中,《意见》明确提出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重点任务和约束激励措施,包括加快节能技术装备升级换代,推动重点领域节能增效;提升环保技术装备水平,治理突出环境问题;发展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提高资源产出率;创新发展模式,壮大节能环保服务业。
多家环保上市公司表示,《意见》出台对行业无疑是重大利好,但短期内不会带来实质性影响,他们更关注细则的落地情况。其中,《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最值得期待。
针对各地已经出现的对环保产业定规模、建园区的现象,骆建华说,各地政府应避免一哄而上,盲目投资。骆建华表示,环保产业自发展起,一直较为平稳,没有上演其他行业的大起大落,就是源于产业发展紧跟市场需求而不断扩展。把现有的企业做强做大,就能带动行业的强大。”
业界分析认为,《意见》的出台进一步清晰未来国内的污染治理思路,即在保证财政投入的同时(约占全部投资的20%),通过银行信贷扶持、以及特许运营形式的推广,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环保投资(约占全部投资的40~50%),同时,通过加大惩罚、改造补贴、以及排污权(碳权)交易的完善,鼓励工业污染企业加大环保投资(约占全部投资的30~40%)。
对此,骆建华表示,政府加大投入当然是好事,但需讲求方式方法,避免对民间资本的挤出效应。比如在水处理行业,资本沉淀性强的管网建设应由政府投资,而水厂的建设、运营等则更适合交给市场;在垃圾处理行业,目前垃圾收运环节应由政府做好,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由企业承担。
他特别提出,以往国家对环保的投入是多部门、多渠道的,可以考虑整合起来,形成国家基金,如清洁水基金,清洁大气基金。投入的方式则由简单的行政拨款转变为更多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这也是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经验。
价格是产业化、市场化的核心。在《意见》中,也提出研究完善污染治理价格体系,但急需具体政策的出台实施。在水处理领域,水质提升,处理成本也在提升。“我们初步测算,处理费用要到1.2元以上才可以覆盖成本。”而在垃圾发电领域,现在国家统一执行的电价补贴政策,对那些进行分类后焚烧的企业的积极性就会受到打击。在大气集中治理领域,一分五的脱硫电价补贴, 0.8分的脱硝电价补贴普遍反映还不够。
尽管环保产业正处于整体向技术导向回归的阶段,但资本的主导力量仍未被削弱。只靠政府投入也是不够的,要学会从资本市场拿钱,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本投入。当前,环保企业的三个融资通道已基本形成。首先是股市直接融资,其次企业债,在银行贷款方面,很多环保企业没有太多土地、房产可以进行抵押,将来可以考虑对一些污水、垃圾处理企业实施收费权质押贷款的模式。
摘自《中国环境报》